曾经有一位师母找我分析她气愤的根源问题。她拿一件裤子去店里修改裤脚,讲明修改费十元。隔天去拿的时候,对方向她要15元。她感到很生气,因为事先讲好的,对方却向她多要。经过对话,发现这位师母并不在乎那区区五块钱美金,而是气愤对方没有遵守与她的约定。然而她在其他事情上,也曾经有教会会友不守约定,她却没有如此生气。原因乃在于她的权利被侵犯了,她这个人所说好的,所坚持的理,被冒犯了。她是位温和的师母,但此事竟然挑起她极大的怒气。因为她曾经在芝加哥接受我们圣经辅导的初阶训练,所以她一直在分析自己的根源问题。
其实这位师母所经历的,是每位基督徒都会面临的:就是本来是我们当得的权利,例如买菜就应该称足斤两,但小贩就是偷斤减两;排队办事本来就当守规矩,但就是有人硬是插队在你面前;二人谈话本当彼此尊敬,但对方就是大声吆喝……。这种人与人相处,最基本的尊重,因着人类始祖不顺服造物主,罪入了世界,人们就会侵犯他人的权益。基督徒重生得救后,因着感恩耶稣基督十字架舍命的救赎,甘心乐意顺服圣经教导而行善。我们总以为我们遵守了圣经的教导,没有做对不起神和人的事,生活就当一帆风顺。然而在这个堕落的世界,信徒进展式成圣最难的一关,就是自己这一关。这个“己”,此处指的不是与罪有关的“老我”,而是为了主耶稣基督的缘故,我们是否甘心乐意把自己当得的权益放下来?
保罗提到与耶稣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的不再是我,而是神儿子(耶稣基督)的生命在信徒生命里活着。当耶稣基督说我们必须要舍己,背起十字架来跟从祂,每个信徒今生都得过五关斩六将地将肉体情欲、眼目情欲、今生骄傲不断治死,到最后,好像满有基督馨香样式了,然而神却知道我们的内心,祂要我们不仅消极地不犯罪,还要我们积极地为主而活,就是为主之故将自己当得权益放下,是甘心乐意、毫无怨言、反倒祝福那些占我们便宜、剥夺我们权益的人。如耶稣十字架上所言: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自己不知道。也就是为了神整个救赎计划,我们在祂的眼前活着,每件事都是祂许可才发生,我们能否有此警觉意识,积极地为主而活,也不再问神“为什么”,也不再愤愤不平,更不再心中有所动摇,反倒有一种自己是在神手里的平安意识,欢喜领受一切从神而来的命定的喜乐,对人不会有所期盼要求,也不会冷漠退缩,反而积极以基督舍己之爱去拥抱世人,以善胜恶,以爱化解仇恨 ,让“自我 SELF”被“祂”所充满,心灵与基督自由翱翔在真理中。如此,金钱、时间、面子、情感都无法再辖制我们,因为神的儿子叫我们得自由了。
信主至今三十年,很惭愧地说,人越衰老,在“情感”和“自己”这两关,我常常失败。但求神施恩的手继续扶持,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愿见主面时,神一直是用祂的恩惠慈爱托住我。大能的神所发动的善工,必信实地成全这工。神不偏待人,神也必如此恩待祂的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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