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得罪我们之后,就算他们照著我们的意愿、条件向我们道歉或赔偿,我们所受到的伤害不会因此就能得到医治、复原。我们身体或心灵所受到的伤害,远非对方的金钱或某种形式的道歉可以使我们关系和好。因为我们从未得到医治,我们只是任凭时间把表面伤痕愈合,然而伤痕背后的心灵越来越溃烂,只要一想到那些事件,就像伤口碰触盐水那样,我们会感到更加的疼痛。疼痛伤口未得医治,时间久了,就散发出腐蚀臭烂的味道,就是心灵苦毒。无论是别人得罪我们或我们得罪别人,罪都必须要被公正审判及刑罚,被人得罪后所产生的伤害痛苦,在罪被公正审判及刑罚之后,被得罪者才有扯平的感受。这种报复感(get even)是很多被严重得罪者所有,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要惩罚罪,唯罪的债主才有施行惩罚的权柄。而罪的得罪对象,终极而言,乃是得罪神。所有别人得罪我们的罪,至终都是得罪神。因此必须由最大的债主——就是上帝——来对罪施行公正审判和刑罚,我们被人得罪后的伤害,才有可能得医治。
我们被得罪后的伤害,只有在对罪公正审判的神那里,才能找到出路。所有人们得罪我们的罪(以及我们得罪别人的罪),至终都是得罪神,人得罪神的后果,就落在其他人身上,因此唯独神有权柄和资格施行审判。但神又是有怜悯、赦免我们的罪、不追讨罪人的罪的神,祂要如何既是公义地追讨罪的罪责,又是慈爱地免除罪人死亡的罪责呢?那只能在耶稣基督里发生。神不追讨人的罪(怜悯、慈爱),但神又必审判人的罪(公义、公正)。因此对罪的审判,就落在神的爱子耶稣基督身上,也正因钉十字架的耶稣所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而非因加害人也受伤我们才得到医治。耶稣是以无罪的替代我们罪人付上死亡的代价,因此祂所受的鞭伤才能使我们得平安。因为祂在十字架上求情:“父啊,赦免他们。” 只有真正的债主才有资格取消债务,上帝取消了罪人的债务,因为祂自己以祂爱子来承担对罪公义的审判与刑罚;耶稣基督背负了死亡的刑罚,使我们这些罪人不再背负罪的债务,因为真正的债主已取消我们的债务,这个对罪的审判(耶稣替我们死),就使得犯罪的人经历到神的怜悯与慈爱(我们不必死):神不再追讨我们的罪,而以祂爱子的宝血来偿付我们的罪债。因此人类所有彼此得罪的罪,也就得以在十字架上被废掉冤仇,因此被得罪的人才能有出路,就是到主耶稣那里被祂拥抱和医治,只有被胜过罪的主耶稣钉痕手在我们心灵动手术,我们才得以痊愈而没有任何苦毒地继续奔走天路。
耶稣是神的儿子,化为人身,来到这个世界,身為第二个人及末後的亞當,耶稣在各方面都是成為我们肉身的样式,以便於做亞當所未做到的(顺服),解除亞当所做的(不顺服的后果),並背負亞當所做(罪的工价就是死)及所未做到(完全顺服)的後果。耶稣一生順服,並在順服中成長,如祂一生整个的過程在身量及心志上成長一样,最後為我們贖罪代死在十字架上。故神學家稱祂的主動順服(經由其整個生命獻給天父),及祂的被動順服(祂為我們之故所受的苦),才可能歸算給那些信服祂的人。正因着耶稣的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祂复活被称为义(提前 3:16),祂的复活就保证了我们被称义得生命(罗 4;25; 5:18),故我们这些信徒是被神接纳的人,被称做义人/与神有正确关系的人/顺服神的旨意的人。
耶稣十字架已经除去了我们的过去罪的重担,祂也已经打破别人得罪我们之后缠累我们心灵的枷锁,当我们知道自己过去的苦毒已经被斩草除根之后,我们就很容易靠着神加给我们的力量,在现今各种处境中顺服我们救主的教训,跟随耶稣的脚踪行,在亲密的婚姻关系与其他人际关系中,因着我们全身细胞里充满了神的爱与饶恕,没有地雷,所以我们可以正确地去爱,也能正确地被爱,我们就能够多结果子来荣耀神,也能够一起团队服事(team work)来反射基督的荣美形象。
你愿意让耶稣除掉你的毒根吗?如果你内心还有什么不能饶恕的人,请到耶稣面前,让祂来除去你生命中的地雷吧!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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