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于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羅8:15-18)
巴刻在他的巨作《認識神》第21章論述我們傳福音所犯的錯誤,就是想把恩典放大,結果卻把罪的問題縮小了。以為人只要一信耶穌,就凡事亨通,一切日光之下的問題都迎刃而解,從此以後就滿有平安喜樂。雖然教義上聽起來是沒有問題,但實際應用卻有所錯誤。的確,福音帶來罪得赦免,天父與我們相交,聖靈內住,使我們能勝過從前轄制我們的罪,但如果我們因此就認為神會在我們舊人的人際關係問題和內心私欲上立即為我們輕鬆開出一條生路,我們就貶低了基督徒生活的艱苦面,因為世界不是毫無問題,撒旦仍然氣憤憤在人世間工作,直到耶穌基督第二次再來,牠才會被監禁在永遠的火湖裡;信徒仍然活在肉身之中,要等到將來身體得贖,才不會有肉體的情欲,眼目的情欲等等。
當然,巴刻也指出我們過度強調信徒今生的受苦,貶低光明面,成天就盼望來生的天堂,我們今生活得就如同耶穌不曾死在十字架,所以我們仍然與父神隔離,我們是受苦的孤兒,那也是同樣可憐。
福音在應用上的錯誤,是源於教義的錯誤。當信徒以為信主後就沒有罪的掙扎,或以為要勝過罪的掙扎是不可能,這兩種觀念都是錯誤的。有讀者來信說,遠離神似乎不覺得內心輕鬆,反而更加脆弱沒有依靠,但在諸多的事上卻沒有顏面去祈求神幫助。並提到自己“雖可以依然感到神沒有拋棄我,依然看顧我。但是,我還在沉淪,我對金錢,權勢,討人歡心以及愛情這些事上始終不甘心,放不開,被這些東西死死拽住,因此,信仰上無法全心投入,更沒有長進。”看了我們聖輔真生命的微信文章,他發出求助的問題:“我目前的問題是在一些罪的事上雖然認罪,但是仍會悖逆地繼續朝罪的方向去行。不知道是否有這方面的勸誡呢?”
我們曾經論述了對於自己的罪,是要悔改認罪。但悔改認罪,必須先認識到罪不僅是行為上,更是一種對神的抵擋,這種抵擋天性是可以被除去的,因為耶穌為我們成為挽回祭,平息神對罪的震怒,因此我們被神重生的人,聖靈在我們身上做工,第一步會使我們甦醒過來,好像從夢裡清醒,知道什麼是虛幻,什麼是真實,我們能夠分辨物質的虛幻及靈性的真實。第二步聖靈會使我們坦白承認,責任是在我們,而非外在環境。聖靈開啟我們心竅,使我們看清楚罪的責任是我們這個人,而我們又無能力拯救自己。聖靈做工第三步是使我們轉移重心,把我們從自我當中轉移出去,轉到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我們的生活就不再以自我為中心,而以基督為中心。
一個真正蒙了重生的人,是聖靈奧秘地在人內在心靈做工。但做工的奧秘,非人能體察,人能意識到的部分,是彰顯在外面被辨認出來的,就是他知道、明白而悔改,做出迎接耶穌進到內心做他個人生命的拯救者以及主人,就是信徒接受基督做個人的“救主”。(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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