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耶穌基督再來之前,無論信徒住在這世界的哪個角落,都需要神的恩典,才能活出新人樣式。每個城市裡都有其獨特問題,例如交通堵塞、空氣污染、治安欠佳等等,這些都還不是基督徒所面臨的最可怕夢魘。啟示錄所指的世俗化的試探,以及撒但興風作浪;信徒無論住在哪個城市裡,都不能倖免於這些無形的危險。每個城市都變得越來越世俗化,教會也越來越世俗化;信徒面臨外界社會文化的壓力,內在信仰也變得越來越道德化、律法化、教條化、口號化(四化)。我們是蒙恩的罪人,在進展成聖過程,我們分分秒秒都面臨試探:對主絕對忠貞,或妥協一下下?
信徒/教會外有邪惡的試探,內有四化的泛化,結果耶穌基督只是我們的救命恩人,卻不是我們生命的主人。我們成為“好人”,講求“好見證”,但我們的心卻遠離耶穌基督,與主耶穌沒有親密的生命關係;很多信徒都想繼續忍受此種光景,但耶穌基督在啟示錄第二章與第三章里多次要我們悔改。我們需要認識末世所面臨的危險、邪惡、以及撒但的伎倆,但我們更需要悔改,需要牢牢記得:我們是與基督聯合的人,耶穌基督是教會元首,但我們外在仇敵——撒但會攻擊信徒,離間我們與耶穌基督的親密聯合;我們內在老我也時不時冒出頭來,使我們在各種生活的處境中,一直面臨著“順服主基督”的考驗。
求主幫助我們,回首今年,瞻望將來新的一年,賜我們以下的恩典:
第一是悔改的恩典:離開罪,從自己轉出,轉向基督。很多人知道自己的不好、不對,但就是沉浸在其中,自責、自我控告,都無法救自己脫離罪。但我們真需要求神賜下謙卑的心,讓我們能夠停止轉向自己,任何自覺或不自覺的自我救贖作為都只能使我們更加以自我為中心。唯獨謙卑在十字架面前,承認自己就是如此敗壞,是罪人中的罪魁,我們才有救!因為十字架的赦罪恩典是大有功效,也因為我們看見犯罪得罪的終極對象是神,而非僅得罪地上的人而已 (詩篇51:4) 。沒有被神赦免的罪,其權勢在我們身上仍是有轄制力的;一旦我們向神承認我們的罪,神必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 (約一 1:9) ,因此那個被赦免的罪在我們身上就失去奴役人的權柄了。
可嘆的是,許多信徒為罪感到憂傷,不是以神的意思憂愁,而是世俗的憂愁——就是看見自己的罪使自己受苦,使別人受苦,發現自己竟然是如此糟糕的人;但並不是以神的意思憂愁,不是為了神的榮耀,為了成為神要我們成為的人而改變,而是為了使自己不再痛苦,為了使自己在別人眼中看起來是不錯的人而改變。這種悔改,是以人(自己)為中心,頭痛醫頭,非從根源斷根,故不能持久,也非聖經中的悔改,至終還是叫人死在罪中 (林後 7:10) 。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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