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一位師母找我分析她氣憤的根源問題。她拿一件褲子去店裡修改褲腳,講明修改費十元。隔天去拿的時候,對方向她要15元。她感到很生氣,因為事先講好的,對方卻向她多要。經過對話,發現這位師母並不在乎那區區五塊錢美金,而是氣憤對方沒有遵守與她的約定。然而她在其他事情上,也曾經有教會會友不守約定,她卻沒有如此生氣。原因乃在於她的權利被侵犯了,她這個人所說好的,所堅持的理,被冒犯了。她是位溫和的師母,但此事竟然挑起她極大的怒氣。因為她曾經在芝加哥接受我們聖經輔導的初階訓練,所以她一直在分析自己的根源問題。
其實這位師母所經歷的,是每位基督徒都會面臨的:就是本來是我們當得的權利,例如買菜就應該稱足斤兩,但小販就是偷斤減兩;排隊辦事本來就當守規矩,但就是有人硬是插隊在你面前;二人談話本當彼此尊敬,但對方就是大聲吆喝……。這種人與人相處,最基本的尊重,因着人類始祖不順服造物主,罪入了世界,人們就會侵犯他人的權益。基督徒重生得救後,因着感恩耶穌基督十字架捨命的救贖,甘心樂意順服聖經教導而行善。我們總以為我們遵守了聖經的教導,沒有做對不起神和人的事,生活就當一帆風順。然而在這個墮落的世界,信徒進展式成聖最難的一關,就是自己這一關。這個“己”,此處指的不是與罪有關的“老我”,而是為了主耶穌基督的緣故,我們是否甘心樂意把自己當得的權益放下來?
保羅提到與耶穌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的不再是我,而是神兒子(耶穌基督)的生命在信徒生命里活着。當耶穌基督說我們必須要舍己,背起十字架來跟從祂,每個信徒今生都得過五關斬六將地將肉體情慾、眼目情慾、今生驕傲不斷治死,到最後,好像滿有基督馨香樣式了,然而神卻知道我們的內心,祂要我們不僅消極地不犯罪,還要我們積極地為主而活,就是為主之故將自己當得權益放下,是甘心樂意、毫無怨言、反倒祝福那些占我們便宜、剝奪我們權益的人。如耶穌十字架上所言: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自己不知道。也就是為了神整個救贖計劃,我們在祂的眼前活着,每件事都是祂許可才發生,我們能否有此警覺意識,積極地為主而活,也不再問神“為什麼”,也不再憤憤不平,更不再心中有所動搖,反倒有一種自己是在神手裡的平安意識,歡喜領受一切從神而來的命定的喜樂,對人不會有所期盼要求,也不會冷漠退縮,反而積極以基督舍己之愛去擁抱世人,以善勝惡,以愛化解仇恨 ,讓“自我 SELF”被“祂”所充滿,心靈與基督自由翱翔在真理中。如此,金錢、時間、面子、情感都無法再轄制我們,因為神的兒子叫我們得自由了。
信主至今三十年,很慚愧地說,人越衰老,在“情感”和“自己”這兩關,我常常失敗。但求神施恩的手繼續扶持,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願見主面時,神一直是用祂的恩惠慈愛托住我。大能的神所發動的善工,必信實地成全這工。神不偏待人,神也必如此恩待祂的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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