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百合師母來信說:“帶領幾位姐妹讀完大齋節期靈修,他們信主十年,第一次如此深深體會耶穌來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的真義,相信這次復活節對她們有不一樣的意義。願耶穌復活的大能得着神的兒女,將心歸祂。”這讓我思考信徒們對罪的死亡工價及擁抱耶穌十字架的嚴肅性。
上周五耶穌受難日主題《十字架》,我們唱了《當愛被殺死》、《罪債全還清》、《奇異恩典》、《無罪》、《十字架》及《在加略山》的詩歌,並領聖餐,領聖餐後有一段安靜默想的時候,我思想到耶穌所流寶血已經償付所有的罪,眼淚直流。我們過去的罪,如果耶穌十字架沒有償付到底,我們今生不但軟弱無力,而且有一天站在神的審判台前時,我們會羞愧致死。因着罪的工價/死亡的代價已經由無罪的耶穌付出生命的贖價,所以神在基督里赦免了所有罪人的罪,包括我的罪。這個罪疚感今生會追趕我們,使我們無力繼續前進。但耶穌的死亡,的確是付上全人類罪的工價,當我們選擇感恩接受時,我們不再被交付受公義的審判,因為我們是屬於耶穌基督,而耶穌基督已經死了,所以我們在基督里是被交付於憐憫,無人能再控訴我們。這不是說我們沒有犯罪,我們犯罪是事實,但神在基督里接納了耶穌基督所償付的死亡工價,因此我們今天是在神的憐憫之下,這個會激勵我們從此以後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哪怕我們還會跌倒,但我們是倒在耶穌的懷裡,而且我們雖然七次跌倒,也必興起。因為罪不再轄制我們,不再是我們的主人了。
在羅馬書第六章那裡,罪被擬人化、人格化,罪好像是個掌權的王(羅6:11,12),信徒在其中是個公民,但因為罪被擊敗,所以罪對我們就失去其管轄權。罪又被比喻是個將軍,使用我們的身體作為其戰爭的武器(6:13);它好像是個主,掌控了我們(6:14),又像是個僱主,付出工價(6:23)。但聖徒藉着與耶穌基督的聯合,由於耶穌基督的分別為聖,主耶穌成聖的能力藉著聖靈的作為,就運作在我們生活中。因此我們這些犯罪的人,只要向神承認我們的罪行,罪就被耶穌寶血遮蓋,我們就被宣告在基督里是無罪的。因為無罪,罪在我們身上就無統治權,又因着耶穌基督已經復活,勝過死亡和陰間的權勢,祂稱我們為義,就把義的能力也賞賜給我們,所以罪惡權勢也被打破,我們信徒就有能力靠着神的恩典勝過罪惡。
如果我們不能坦然認自己的罪,撒旦隨時可以控訴我們,而那些罪狀是成立的,我們是該死,死亡權勢在我們身上就管轄我們,哪怕我們再怎麼努力想要改變行為不犯罪,罪還是在我們身上有支配權。這個支配權只能靠耶穌寶血除去,因此我們必須坦誠面對自己過去、現在的罪,帶到耶穌十字架祭壇,那也是我們唯一能帶給耶穌的。如果我們不相信耶穌的寶血能赦免罪,那麼,你就只能倚靠行為來稱義,應用到人際關係里,當別人犯罪跌倒時,特別是屬靈領袖跌倒時,你就會被撒旦利用成為控訴罪人的小小檢察官,你甚至會控訴對方,甚至想置對方於死地。弟兄姐妹,神要我們坦然面對自己的罪,拿掉自己眼中的樑木,以愛去挽回對方,而非自義地定罪對方,甚至別人明天還沒有跌倒,你就認定對方必定會跌倒。
問題是:你真能面對自己的罪,然後相信耶穌寶血的遮蓋赦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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