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中間誰是有智慧、有見識的呢? 他就當在智慧的溫柔上顯出他的善行來。 你們心裡若懷着苦毒的嫉妒和分爭,就不可自誇,也不可說謊話抵擋真道。 這樣的智 慧不是從上頭來的,乃是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 在何處有嫉妒 分爭,就在何處有擾亂和各樣的壞事。 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 並且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種的義果。(雅 3: 13-18 )
智慧的觀念,由來已久,每一個古代文化,皆有智慧之書;然而這是否就使智慧成為身穿白袍的哲學家或口說格言的宗教導師之特權呢?聖經對智慧的觀點是極其實際的:“你們中間誰是有智慧、有見識的呢?讓他藉著由智慧而來的謙卑活出良好生活及行為彰顯出來。”(雅 3:13,直譯)箴言書乃聖經智慧寶藏之一,裡面應許隨智慧而來的保護、長壽、平安、尊榮、穩當腳步、興盛、耐性以及其他許多實際的益處(參見箴1:11; 3:13; 3:16-17; 4:9-12; 19:8,11)。我們需要投資的,不是人類的智慧,乃是神的智慧。
“神的智慧是神的能力,總是選擇最好的目標及成就目標的最好方式。”神學家古德恩(Wayne Grudem)如此定義。新聖經辭典(New Bible Dictionary)定義智慧為:“形成正確計劃以達到所想要的結果……智慧是洞察力及應用力——由對神道路之認識而成的洞察力,並將之運用於日常生活行事為人中。”這是否表示智慧就只是找出得到我們所要的最佳之道呢?當然不是!
神和人最根本的不同,乃是祂是聖的,我們卻不是。神的動機總是純全良善,而我們的動機,以最好而言,乃是混雜的。神將智慧傳遞給我們,就必須不隻影響我們所作,還包括更新變化我們內心的傾向。約翰衛斯理如此禱告:“主啊!賜我最高學問來認識你,並賜我最佳智慧來認識自己。”加爾文則如此表示:“我們的智慧,就其所應是真實且紮實之智慧而言,是由兩部份所組成——認識神和認識自己。” 因此明白智慧的關鍵,乃在於認識神以及認識自己。
論及智慧時,我們品德是正確或是義(rightness or righteousness),是很重要的議題,正如我們作決定之品質是很重要的一樣。上帝的智慧不僅是顯其作為的最佳之道,且教導我們在其聖潔光照下認識我們自己。如大衛所說:“的確,你喜愛內在誠實,你在我隱密深處教導我智慧。”(詩 51:6,直譯)。 從神而來的智慧,原是要影響我們的決定及我們的內心;這個屬天的智慧,是從清潔的心作出的各種能夠多結善果的決定。因此,正確清潔之心,乃是作出智慧決定之根基。而因“正確之心”,乃是與神有合宜正確的關係:就是接受基督十字架的救贖恩典,得以與神和好,對神心存感恩與敬畏;出於對神正確認識,而在處境中謙卑信靠神,按照聖經真理作出討神喜悅的決定。
您所作的任何決定,是否出於正確之心而多結善果呢?您又如何得知您的決定是討神喜悅,合神心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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