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 ”(林前1:18)
十字架影下的過去
這個世代強調自我文化,而自我文化說明了每個人的生命都受到過去的事情所雕塑。世俗方法對過去的解釋和處理,只會帶領我們脫軌,陷入絕望。信主後,基督徒最重要的一件事,應該是我們成為基督徒這件大事。可悲的是在多數基督徒生命中起雕塑作用的事,卻不是他們信主這個事件的本身,他們仍然深深受過去所轄制。
人人皆有自己的故事
我們都有一些經歷,這些經歷都會寫進我們生命的故事裡。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這個故事對我們是誰、我們往何處去,具有巨大的暗示及影響。有時你的故事看起來像是科幻小說,有時它們看起來像是幻想曲,有時有像是悲劇,有時則是喜劇。你的生命是個故事,而你的故事是你的,不是別人的。
我們對事件的記憶,是主動、選擇、創造的,當我們面臨自己生命的事件時,我們不僅是攝影師,也是導演、作家、編劇、演員。我們決定那一景要保留、那一景要剪掉、不同情節的重要程度深淺、背景應賦予多少情感。總之,無人比我們自己更能訴說我們的故事。
關於個人故事的背後
人對自己是誰的看法,易受負面事件的影響。你不妨試試列出生命中最深刻十個回憶,多數人的回憶,是負面多過正面。就像電影一樣,好的喜劇片,你可能有些好笑的片刻回憶,驚恐片則能在你心裡留下深刻形像,其影響力存留數日,數周之久。若讓你來寫自己的劇本,你會將它寫成悲劇。
你對自己的看法,容易受那些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所影響,而非受你所做的事件所影響。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我們就作出一些決定、反應,我們通常都覺得自己是受害者,是別人得罪我們。但事實上,別人待我們,是我們行事為人應得的後果。例如我們個人的驕傲等等,使我們陷入苦毒,但我們卻以為是別人惡待了我們,帶給我們痛苦。故事有兩面的,我們卻只看自己這一面。你對自己過去的負面觀點,常是根據你第一次被否定的經歷所影響。
「不正常」家庭
自我文化主導的字眼之一:失常、不正常(dysfunctional)。「不正常」家庭此一理論,就假設有家庭是完全正常,且假設每個人都具有擁有此正常家庭之不可剝奪的權利。你曾否遇見過一個正常家庭呢?(我沒有,那也包括我所成長的家庭。) 那是因原罪已使得每個關係「不正常化」。「不正常」此一標籤雖已逐漸被扔入垃圾筒內,但我們仍如此容易相信此一理論,因為罪驅使我們繼續為我們自己感到難過。
我們容易將我們未得到之事物加到個人對「正常」生活的定義中,其實那是我們的期望:
有一個表現合乎聖經之愛的父親,永遠在一起的父母,按你本相接納你。然而統計和經驗顯示:此種「正常」期望,多屬例外,而非平常。我們罪惡本性仍然使得我們不斷地被欺哄。最後,我們怪罪上帝把我們生命搞得一團糟。
你對生命的看法,常受制於你很久以前所作的決定。想想關乎人生的各種建議,你聽誰的呢?五歲小孩:「生命的秘訣在於做你想要做的,來得到你想要的。」十二歲小孩:「生命中最重要的是每個人都喜歡你。」十六歲:「獨立和叛逆是唯一真正帶來快樂的要素。」
我們不會根據他們的見解來營造我們一生,然而你可曾想過:今日的你,是受你年輕時的想法和決定所雕塑的呢?我們與自己所立下不成熟的契約,常常對我們一生有無比深的影響與支配力。
黑暗與光明分水嶺
但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作為,乃是我們有限的過去與光明的未來之分水嶺。(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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