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人對於台海兩岸基督徒姐妹的觀察,認為中國大陸的姐妹比較強勢,台灣的姐妹比較溫柔。中國的女人撐起半邊天,和男人一樣,沒有什麼差別。台灣女子從小就被期待走向文、法、商科,而清一色男子的科系,如清華大學的電機系,早期幾乎沒有一個女子修研的。但反觀大陸修研電機等“男性”科系的女子,卻比比皆是。這種男人和女人一樣都可各自撐起半邊天的心態,到了信耶穌後,面臨妻子必須順服丈夫,如同順服主的教導,很多姐妹都有掙扎:“丈夫比我還差、丈夫不能幹、丈夫做的決定常常帶來不幸的後果,我們還要順服嗎?”
但身為丈夫的配偶,妻子就是要幫助丈夫的。幫助丈夫什麼呢?就是要幫助丈夫好好作頭來完成神的使命。幫助這個字的希伯來文(A-Zer),中文譯為以利以謝是陽性名詞,表示幫助者;不管是物質上或非物質上的幫助,通常是指主耶和華幫助祂的百姓(詩20:2; 121:1-2,我要向山舉目;我的幫助從何而來? 我的幫助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詩124:8,我們得幫助,是在乎倚靠造天地之耶和華的名。)祂被稱為以色列的幫助之盾牌或保護(申33:29,色列啊,你是有福的!誰像你這蒙耶和華所拯救的百姓呢?他是你的盾牌,幫助你,是你威榮的刀劍。你的仇敵必投降你;你必踏在他們的高處。)這個字也指給予幫助的人,就是那女人,被造成為與亞當互補的幫助者,與亞當相配的幫手,是亞當的配偶,來幫助亞當的女人(創2:18;2:20)。耶和華是以色列的幫助(何13:9),耶和華是以色列主要的幫助者(出18:4;申33:7;詩33:20;115:9-11);以利以謝的意思是神是我的幫助者(出18:4)。
因此在婚姻中,妻子藉着接受丈夫的力量和領袖職分來幫助丈夫好好作頭。“接受”男人的力量和領袖職分,不表示女人是次等的人,恰恰相反,在二人一體的夫妻生活中,成熟的女人覺得接受配得的男人之力量和領袖職分是很自然和高興的事。當一個可尊敬的、關心的、正直的男人在他們關係中提供每個力量和供應一種合宜的主動模式,會使得一個成熟女人高興的。她感到自己整個人是被丈夫關懷的力量和僕人領袖職分所增進,而且被丈夫所尊榮,並感到無比的自由釋放。
很多已婚的姐妹無法喜悅地接受丈夫的領袖職分,常常心不甘情不願地跟着丈夫走;也有些妻子是一點主見也沒有,將自己的靈魂完全趴在丈夫身上,成為丈夫發揮男人力量及執行領袖職分的攔阻。一個成熟的姐妹是很自然也很喜悅地去肯定與接受丈夫的力量和領袖職分。姐妹們,您會是如此自然也喜悅地肯定、接受配得的男人之力量和領袖職分嗎?如果不是,您知道自己的根源問題在哪裡嗎?(待續)
Post Views: 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