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大袞仆倒在耶和華前(之三)——破除偶像

“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也不將我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賽42:8) 

      全能主上帝藉着先知以賽亞告訴以色列民:“我就是耶和華,在我以前沒有真神,在我以後也必沒有。唯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賽43:10-11)神要施行拯救,要使我們恢復起初被造的生命,就是以神為中心,不再以自我為中心;是順服神,而非順服私慾(懷胎生出罪,成為罪的奴隸);是倚靠耶和華提供的救恩(神賜下獨生愛子來成為我們人類的贖罪祭、挽回祭),而非倚靠我們自己的道德標準和行為。神必要做成救贖之工,祂必親自拯救我們,神為自己的緣故必行這事,祂不會使祂的名被褻瀆,祂必不將祂的榮耀歸給假神(賽48:11)。 

      如果信徒以名牧或大師為偶像,耶和華就會興起環境,讓這些大袞仆倒在耶和華面前。終有一天,這些名牧或大師都會因無法滿足信徒的期望,信徒就會跌倒,甚至發現他們所崇拜的名牧或大師有可責之處。這是每個信徒必經之路,但仍然有很多信徒因此而跌倒,甚至離開教會。其實,地上的名牧大師,都不過是罪人,被信徒高抬到崇高地位,到最後,大袞必要在耶和華面前仆倒的。信徒應該反思的是:為何我尊敬對方,反而成為網羅?我裡面究竟想要從對方身上得到什麼?對方究竟有什麼魅力容易觸動我、吸引我?認識偶像的真面目,進而拆毀偶像的吸引力,是每個信徒面對大袞所應有的反應。 

      面對偶像,首先,我們對偶像應有正確的認識。偶像就是好的東西,但演變成上帝,佔據我們的心(羅1:25)。其次,我們自己要反省為何想要有偶像?因為我們想要自己繼續做主,想要繼續掌控我們自己的生活,而不願按照神的心意來生活(羅1:21)。第三,我們要思考偶像如何影響我們:1)偶像扭曲了我們的思想,到一種程度,我們自己都不認為自己有問題,不認為自己有病,不認為自己是錯誤的(羅1:21)。2)偶像奴役我們,使我們服事它,我們還以為自己是自主的,可以不受偶像轄制或影響。3)認清在罪行之下的罪性,是深植在我們人性里,是我們生命的本質,我們無法改變、勝過,除非耶穌十字架贖罪祭來挽回我們,改變我們的本性。 

      最後,我們必須竭力拆毀偶像吸引力,因此要具體的把偶像找出來,命名之,例如舒適、掌控、權勢、認同等等。然後將偶像的真實面目揭露,看清其自身是何等軟弱及貧乏,偶像應許我們一切好處,至終卻帶給我們悲劇及死亡;偶像威脅我們生命,但其威脅不具有真實權能,因為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我們無需害怕之。唯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是耶和華神,卻是我們當懼怕的(太10:28)。我們需要看清偶像是何等的危險,它會欺哄我們。至終我們需要看清,偶像使基督何等悲痛,因為偶像把基督從人心寶座踢出,而我們本當服事榮耀大君王,卻成了偶像的奴隸,這是何等的逆轉啊! 

      但願弟兄姐妹不把名牧大師當偶像來崇拜!但願我們這些站在人前服事神的人不會成為信徒的大袞!(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