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利士人將神的約櫃從以便以謝抬到亞實突。非利士人將神的約櫃抬進大袞廟,放在大袞的旁邊。次日清早,亞實突人起來,見大袞仆倒在耶和華的約櫃前,臉伏於地,就把大袞仍立在原處。又次日清早起來,見大袞仆倒在耶和華的約櫃前,臉伏於地,並且大袞的頭和兩手都在門檻上折斷,只剩下大袞的殘體。”(撒上5:1-4)
基督徒奔走信仰天路歷程中,有許多試探和掙扎,處境不是我們得罪神的根源問題,然而當處境成為我們的壓力,帶來掙扎時,處境就成為一種試探,個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雅1:14),私慾顯明了我們心中的偶像。許多基督徒不明白現今的生活本當是以福音為中心的生命流露,因此當心中偶像被處境顯明時,常常以否認來自我防衛,認為自己不可能是那樣的人,不能接受自己內心是如此幽暗邪惡,甚至為了面子而極力護衛自己,結果是無法活出進展式成聖的生命,反倒與外邦人無異,絆倒非信徒,也絆倒信徒。
偶像面目千變萬化,甚至會到一種細微不易察覺的地步;屬靈偉人、神學院教師、教會牧師傳道、長老執事等等,有名佈道家、講員、或所謂“宣教大師”、“輔導大師”……,都容易成為人們心中的偶像。平信徒尊重這些屬靈領袖,領袖們就容易濫用本身優勢地位而犯罪,所犯最致命的主要的罪包括抓權、貪財、肉體性關係。很多領袖們紛紛跌倒,而這些罪行背後,顯明我們這些服事神的人,不過是罪人中的罪魁,我們需要時刻儆醒,也需要深入並誠實認識自己。我們需要了解自己的心,時時求聖靈光照,而且常常有意識地以神的話語來省察自己的動機和慾望,以免被虛名所誘惑,漸漸為了自己的“名”而有虛偽的敬虔。這種屬靈的驕傲,常常彰顯在新舊交替過程,牧師/長老退位,新任牧師/長老接任為教會負責人時,退任者沒有主動積極支持新任者,使得新任者無法繼續帶領教會進到水深之處,只能蕭規曹隨。這些屬靈領袖的愛心、恩賜才幹、服事熱忱、成熟生命等等,就很容易成為追隨者的“大袞”。
很少領袖能夠警覺到自己在會眾心中的“大袞”地位,我們甚至享受那種“大袞”的位份,那種高高在上的份量。不知不覺中,我們已影響個別信徒的生活決定,甚至影響整體會眾的價值觀及成長。服事多年,我也被列在所謂“屬靈大師”之一,這令我戰戰兢兢,常常告誡弟兄姐妹不要把我當他們的“大袞”,因為大袞的結局是必要“仆倒在耶和華的約櫃前”啊!(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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