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背律法就是罪。(約壹3:4)
最近聽聞一些人得了癌症,也聽聞一些父母親身心俱疲,因為看見自己孩子於高中畢業舞會後,在臉書上張貼與同性朋友親吻的照片,得知孩子是同性戀,大感震撼。這些事如果發生在別人身上,我們或許會關心,但生活不至於受影響。如果發生在自家人身上,我們不但受到波及,而且整個家都會受到震蕩而無安寧之時。就像《體面的罪》一書說的,癌症這個字是人們不喜歡的,它令人沮喪、絕望、無望,至終末期癌症的人會死,只是遲早而已。另一個字詞是惡性腫瘤,它會滲透、蔓延全身,最後也是導致身體死亡。罪就是靈命上的惡性腫瘤或癌症,能夠滲透到我們全人核心的最深處,更糟糕的是,它也會蔓延到我們周遭信徒的生命中,因我們無人是住在靈命和社交的孤島上,我們的態度、言語、作為,甚至未說出口的隱秘思想都會影響我們周圍的人,使我們身心俱疲,甚至萬念俱灰,絕望無力。
然而,罪不僅是錯誤的態度、言語、作為,或我們從未表達出的邪惡思想而已,它是我們心中、我們內在本體的一個本源/原理/律(principle)或道德力量,從這個罪性而生出邪惡、錯誤的一切心態、言行舉止的肉體作為,就是罪行。就像癌症初期的癥狀,很容易被忽視或不在意,直到末期疼痛難熬,就只能等死之時,我們才無可奈何地接受癌症事實。癌症的欺哄運作正是如此,看來好像我們化療成功,毒瘤暫時消失或縮減了,然而卻無聲無息地蔓延到別的地方。罪也是如此運作在我們靈命上,我們的罪行已經顯明了致命的靈癌在內心深處,然而我們只是醫治外面言行舉止,甚至忽視或不在意,直到它成功地“欺哄”了我們,以致我們被行事為人的慣性所轄制,肢體五官都受制於罪癌而成為罪的奴隸,我們仍不自知,直到我們身心俱疲、身敗名裂、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等等,我們仍不願意接受自己靈命有問題而需要得醫治的事實。最後就像癌症那樣,我們高貴的靈魂被罪癌吞噬了。
我們信徒已經獲得所不配有的恩典,就是神差祂獨生愛子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的贖罪祭,免除我們死的罪責,祂復活大能破除了在我們身上的罪惡權勢。然而我們忘記了我們的罪性至深,它會欺哄我們,忘記舊日的罪已經被潔凈,所以我們理當聖潔。我們掉以輕心,忽略彼得提醒我們必須更加殷勤,不斷操練(彼後1:3-11),以至於我們雖未犯社會上那些明顯大罪,但對於社會上大多數人所接受那些細微不易察覺的罪,我們也覺得無所謂,以至於微小的癌細胞擴散成為腫瘤,進而發展成為惡性毒瘤,最後是末期癌症……,最後我們生命與外邦人無異,我們只是掛名的基督徒,嚴重傷害了基督的名聲,甚至……,唉!
主啊,求你賜我對罪敏感、敏銳的心,使我不被罪欺哄。主啊,求你賜我對你認真的心,使我以你當得的敬畏來敬畏你、來親近你。主啊,請光照我,請提醒我,好讓我不被罪擄走。賜我謙卑的心,承認自己那些言行舉止思想就是違背你聖潔的律法,就是罪,好讓我看見我實實在在是得罪你了,因我們要遵守你至真至善至美的律法。求主賜我認真遵守你律法的心。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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